各区县财政局、教委、民政局,北京银行各支行: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运行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文件的意见》(京政发〔2007〕24号)、《市财政局、市教委、市银监局、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北京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行工作的通知》(京财文〔2009〕1493号)及有关规定,现印发《北京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 北京银行
二○○九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