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处
日期:2020-03-20 来源:北京市财政局
承担本市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监控。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和金融类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对市属金融机构(包括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进行监管。承担本市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工作。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协调配合的研究工作。负责国有金融资本的统计监测和报告工作。负责政府投资基金设立、制度管理、预算管理。承担政府性投资引导基金及担保资金管理工作。